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十六、天堂里的非基督徒或教会之外的人
318.普遍认为,出生在教会之外的所谓“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对主一无所知,而没有主便没有救恩。然而,单单从以下事实就能知道这些人也能得救,即:主的怜悯是普世的,也就是说,延伸到所有个体那里。非基督徒和相对稀少的教会中人一样生而为人;不知道主并非他们的过错。凡出于启蒙理性思考的人都能看出,没有人为地狱而生,主就是爱本身,祂的爱愿意拯救所有人。因此,祂为每个人预备了某种信仰,以及藉由该信仰而对神性和内在生活的承认。也就是说,照各人的宗教信仰生活就是一种内在生活,因为那时人关注神性;人在何等程度上关注神性,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关注世界,而是远离世界,也就是远离尘世生活,即外在生活。
注: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932, 1032, 1059, 2284, 2589—2590, 3778, 4190, 4197节)。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命运(2589-2604节)。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3857, 10761节)。这并不意味着人生在圣言所在并知道主的地方就属于教会,只有那些过着仁与信的生活之人才属于教会(6637, 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主的教会建在全世界所有照其宗教信仰处于良善并承认一个神性存在的人中间;这种人蒙主悦纳,并进入天堂(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 6700, 9256节)。
4190.“雅各就拿一块石头立作柱子”表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这从“石头”和“柱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石头”是指真理(参看643, 1298, 3720节);“柱子”是指基于此,即基于真理的敬拜(3727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句话表示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之所以用“类似真理”这个词,就是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种真理,是因为尽管外邦人不知道圣言,因而不认识主,但他们仍拥有诸如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类外在真理,如:要以神圣的方式敬拜神,举行宗教节日,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贪恋邻人的财物。因此,外邦人拥有包含在十诫里面,并且也是设在教会内的行为标准的那类真理。他们当中的智者不仅在外在形式上,而且还在内在形式上遵守这些律法。因为他们认为这种事不仅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还违背公共利益,因而违背他们对别人的内在责任,因此这类行为违背仁爱,尽管他们并不怎么知道何为信仰。他们在自己的模糊中拥有一种良知,他们不愿违背这良知行事;事实上,其中一些人无法这样做。由此明显可知,主掌管他们的内层,尽管它们处于模糊的状态;并在如此行时赋予他们接受内层真理的能力,他们也的确在来世接受内层真理(参看前面关于外邦人的说明,2589-2604节)。
我有时得以与来世的基督徒谈论教会之外的外邦人的状态和命运,因为他们对信之真理与良善的接受,要比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基督徒容易得多;基督徒对他们的想法很残忍。也就是说,教会之外的所有人都是受诅咒的,这种思维方式建立在这一公认的准则之上:在主之外没有救恩。我曾告诉与我交谈的基督徒,这条准则是对的;不过,彼此过着仁爱生活,并出于某种良知行公义与公义的外邦人,在来世接受信仰、承认主,要比教会内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更容易。此外,基督徒陷入虚假,以为天堂唯独是他们的,因为他们有圣言这本写在纸上,却没有写在他们心上的书;还因为他们认识主,然而却不相信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性;反而承认在他们称之为人性的其第二本质方面,祂仅仅是如同一个普通人。因此,当由着他们自己和他们自己的想法时,他们甚至不崇拜祂。因此,是他们在主之外,没有救恩。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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